專科醫師甄審筆試加分辦法
心臟專科醫師甄審筆試加分辦法:
心臟血管專科醫師甄審辦法
第三章第九條第一項第7款條文
專科醫師受訓期間若因研究而有學術論文發表於本學會期刊者,筆試得以加分,其辦法如下:
  1. 論文原著(Original):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加 5 分,第二作者加 3 分,第三作者加 2 分。
  2. 論文病例報告(Case Report)、或病例報告以 letter to the editor 型式發表者,第一作者加 3 分。
  3. 每年 6 30 日前投稿於本學會期刊之文章且被接受者,以接受函或抽印本作為論文加分之依據,筆試加分至多 5 分。
  4. 共同第一作者排序在後者依第二作者計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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