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症專科指導醫師申請

【申請資格】
(1) 從事重症醫學之專科醫師,在取得聯合甄審委員會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資格後,
      繼續從事重症臨床工作滿三年。
(2) 六年內重症醫學相關之原著論文,並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,發表在國內外
     經專家編審之雜誌;或具部定講師資格(含)以上。

可隨時向所屬學會提出申請。
申請表格:請點選"表格"文字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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