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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活動申請辦法
公告日期:2021-03-16
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學術活動申請辦法
一、A類學分─
由心臟學會籌辦,可邀請相關單位或廠商贊助。
二、B類學分
﹝一﹞心臟學會主辦/合辦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二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註:如有擬訂邀請之外賓時,需檢附外賓履歷專長資料。
2. 由本會秘書長與申請單位共同擬訂節目內容,並知會學術委員會,由學學術委員會追認之。
3.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。
4. 本會協助申請相關繼續教育積分及提供學會LOGO、電子報通知,並於網站及會訊公告詳細節目內容。
5. 廠商收取贊助費用新台幣七萬元整(單場次)。
(多場次)同主題於2星期內舉行:七萬/三萬/二萬。
﹝二﹞心臟學會協辦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一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註:需附上節目表及外賓簡歷。
2.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﹝註﹞。
3. 協助公告活動訊息(網站及會訊)。
﹝註﹞申請單位限平行單位:醫院、學會……等。
﹝三﹞積分認證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二星期,於網站上進行線上申請。
註:需同時附上節目表、演講摘要及外賓履歷資料。
2. 同意核發繼續教育積分時,於網站及會訊中公告活動訊息。
3. 廠商需收取贊助費五萬元整(不限場次)。
中華民國心臟學會《學術活動申請表》
一、申請活動類別─ 心臟學會 c 主辦 c 合辦 c 協辦
二、申請單位─
三、其他合作單位─
四、活動內容─ c 單場次 c 多場次
五、申請時請檢附下列資料─
節目表 外賓簡歷 (請email至心臟學會tsoc@tsoc.org.tw)
六、連絡人─
心臟學會秘書處02-25976177~9。
一、A類學分─
由心臟學會籌辦,可邀請相關單位或廠商贊助。
二、B類學分
﹝一﹞心臟學會主辦/合辦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二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註:如有擬訂邀請之外賓時,需檢附外賓履歷專長資料。
2. 由本會秘書長與申請單位共同擬訂節目內容,並知會學術委員會,由學學術委員會追認之。
3.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。
4. 本會協助申請相關繼續教育積分及提供學會LOGO、電子報通知,並於網站及會訊公告詳細節目內容。
5. 廠商收取贊助費用新台幣七萬元整(單場次)。
(多場次)同主題於2星期內舉行:七萬/三萬/二萬。
※執行說明:(廠商申請學會主辦活動) 1. 廠商填寫學術活動申請表後,交由秘書長決定是否同意主辦。 2. 同意主辦後,可協助安排演講者及主持人並繳交贊助費用,由心臟學 會協助申請相關學會積分。 3. 提供郵寄標籤並於網站及會訊上公告活動訊息,寄發電子報。 |
﹝二﹞心臟學會協辦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一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註:需附上節目表及外賓簡歷。
2.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﹝註﹞。
3. 協助公告活動訊息(網站及會訊)。
﹝註﹞申請單位限平行單位:醫院、學會……等。
﹝三﹞積分認證─
1. 至少於活動前二星期,於網站上進行線上申請。
註:需同時附上節目表、演講摘要及外賓履歷資料。
2. 同意核發繼續教育積分時,於網站及會訊中公告活動訊息。
3. 廠商需收取贊助費五萬元整(不限場次)。
中華民國心臟學會《學術活動申請表》
一、申請活動類別─ 心臟學會 c 主辦 c 合辦 c 協辦
二、申請單位─
單位名稱 | |||
連絡人 | 連絡手機 | ||
活動負責人簽 章 | ﹝姓名﹞ ﹝職稱﹞ |
(簽名蓋章處) |
主辦單位 | c 同上 | |
協辦單位 | c 無 | |
贊助單位 | c 無 |
活動主題 | ﹝中文﹞ ﹝英文﹞ |
時間及地點 | 年 月 日/ 地點: 年 月 日/ 地點: 年 月 日/ 地點: |
預估出席人數 | 約 人 |
節目表 外賓簡歷 (請email至心臟學會tsoc@tsoc.org.tw)
六、連絡人─
心臟學會秘書處02-25976177~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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