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術活動申請辦法
公告日期:2021-03-16
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學術活動申請辦法
 
一、A類學分─
由心臟學會籌辦,可邀請相關單位或廠商贊助。
 
二、B類學分
 ﹝一﹞心臟學會主辦/合辦─
1.   至少於活動前二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      註:如有擬訂邀請之外賓時,需檢附外賓履歷專長資料。
2.   由本會秘書長與申請單位共同擬訂節目內容,並知會學術委員會,由學學術委員會追認之。
3.  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。
4.   本會協助申請相關繼續教育積分及提供學會LOGO、電子報通知,並於網站及會訊公告詳細節目內容。
5.   廠商收取贊助費用新台幣萬元整(單場次)
      (多場次)同主題於2星期內舉行:/三萬/
※執行說明:(廠商申請學會主辦活動)
1. 廠商填寫學術活動申請表後,交由秘書長決定是否同意主辦。
2. 同意主辦後,可協助安排演講者及主持人並繳交贊助費用,由心臟學
  會協助申請相關學會積分。
3. 提供郵寄標籤並於網站及會訊上公告活動訊息,寄發電子報。
 
 ﹝二﹞心臟學會協辦─
1.   至少於活動前一個月,由申請單位發文並填具申請表格﹝見附件﹞向學會提出申請。
      註:需附上節目表及外賓簡歷。
2.   活動經費由申請單位負責﹝註﹞
3.   協助公告活動訊息(網站及會訊)
     ﹝註﹞申請單位限平行單位:醫院、學會……等。
 
  ﹝三﹞積分認證
1.   至少於活動前二星期,於網站上進行線上申請。
      註:需同時附上節目表、演講摘要及外賓履歷資料。
2.   同意核發繼續教育積分時,於網站及會訊中公告活動訊息。
3.   廠商需收取贊助費五萬元整(不限場次)
 
中華民國心臟學會《學術活動申請表》
一、申請活動類別  心臟學會 c 主辦  c 合辦  c 協辦
二、申請單位
單位名稱  
連絡人   連絡手機  
E-mail  
活動負責人簽      ﹝姓名﹞
﹝職稱﹞
 
 
 
(簽名蓋章處)
三、其他合作單位
主辦單位    c 同上
協辦單位    c
贊助單位    c
四、活動內容─  c 單場次  c 多場次
活動主題 ﹝中文﹞
﹝英文﹞
時間及地點          / 地點:
         / 地點:
         / 地點:
預估出席人數        
五、申請時請檢附下列資料─
        節目表 ‚外賓簡歷 (請email至心臟學會tsoc@tsoc.org.tw)
六、連絡人─
        心臟學會秘書處02-25976177~9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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